京華時報訊(記者龔棉)昨天,中國醫師協會正式公佈了《中國醫師道德準則》。《準則》共40條,第一條即明確規定,“堅持患者至上,給予患者充分尊重”。
  在醫師與患者關係方面,《準則》規定:“不因患者年齡、性別、婚姻狀況、政治關係、種族、宗教信仰、國籍、出身、身體或精神狀況、性取向或經濟地位等原因拒絕收治或歧視患者。醫師不應將手術、特殊檢查和治療前的知情同意視為免責或自我保護的舉措。醫師享有對患者處方、治療或轉診等技術決策的自主權,當患者利益可能受到損害而醫師本人無力解決時,應主動通過相關途徑尋求解決。”
  在醫師與企業方面,《準則》明確指出:“醫師不得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公正性的宴請、禮品、旅游、學習、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,對於企業的公益資助、臨床研究或學術推廣應按規定申報和說明。”
  《準則》同時明確,醫師不得因醫葯企業的資助而進行有悖科學和倫理的研究,不能為個人利益推銷任何醫療產品或進行學術推廣。
  中國醫師協會負責人表示,這一准則規範了醫師的道德底線,促使醫師把職業謀生手段升華為職業信仰,要求醫師遵從行業自律的要求,贏得社會的尊重。  (原標題:醫生須給予患者充分尊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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